1、三省六部制是隋朝时创立的,在唐朝的时候得到了完善。
2、隋朝时国家官僚制度混乱,各部门各机构各自为政,行政效率低,对中央集权极其不利。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,隋文帝对一系列国家制度做出了重大革新。在地方设州、县两级制,撤郡五百多个;在中央,完成从秦汉三公九卿制向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转型,设立以“三省六部制”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。
3、三省都有着明确的职能划分,其中中书省起到下发命令的职能,它是全国政务的中心。中书省将命令传到门下省,审议之后传到尚书省执行。六部中吏部掌管官僚的升降以及任免。三省六部制的确立,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发生深刻变化的标志,决策、审议、执行权力的分解,既明确了行政分工,又是三省之间相互牵制,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4、此后一直到清末,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。三省指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,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每部各辖四司,共为二十四司。在发展过程中,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,至隋,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审核与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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