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拥有的权利很多,遵循国际条约《关于儿童权利的联合国公约》规定的权利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权利和免受虐待权,这两项是基本权利。
另外,有义务帮助孩子发展的权利,也就是说,政府和孩子的家人有责任提供最基本的营养、教育、住房和医疗等。
身心健康权利,意味着孩子禁止遭受虐待,父母有义务提供健康的环境。
宗教自由权利,意味着儿童有权利信仰任何宗教以及拥有宗教信仰上的自由。
表达自由权利,满足儿童在言语表达、艺术表达、新闻表达以及表达自我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自由。
社会关系权利,指儿童有权享受安全的家庭和社区环境,有权参与社会、文化和体育活动等。
参政权利,意思是儿童有权参与社会会议、社会组织和参政活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等。
因此,儿童不仅应该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,还应该享受到足以满足他们的身心健康所需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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